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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警察,大二女生被骗同居一年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她,一名大二女生;他,一个假冒警察的彬县农民。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间,他们过了一年的同居生活,该男子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常在家里撰写“案情分析”。当警方将假警察抓获时,女大学生仍无法相信自己被骗的现实。目前,这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农民摇身一变成“警察”
    今年26岁的高炜,本是彬县一位农民,有过两次失败婚姻。2004年底,他来到咸阳,本是想打工挣钱,可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次,他在电视上看到一起假扮警察骗人的案例,受到“启发”,遂通过非法渠道置办了全套警察行头。2005年初,高炜摇身变成了“警察”,并告知亲戚朋友他当上了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警大队的警察。
    2005年4月的一天,高炜在网吧上网时认识了咸阳某高校大一女生小霞(化名)。高炜告诉小霞自己是秦都分局的刑警,此后二人开始往来,并很快确定恋爱关系。2005年7月,他们租住了一间民房,过起了同居生活。
    ◆常在家里撰写“案情分析”
    与小霞同居后,为了让对方彻底相信自己,高炜常在家中撰写“案情分析”、“会议记录”、“值班记录”,拟定各类“行动计划”。
    事后,警方从其住房中搜到的各个季节的警服将近10套,肩章、领花一应俱全,还有办公用品和各种办案材料,记录本也有好几沓。因而,小霞从没有怀疑过高炜不是警察,并常常因自己的男朋友是警察而得到不少同学的羡慕。
    ◆帮人“办事”诈骗近15万
    高炜成为“警察”,老家人知道后自然感到很光荣,高炜父亲的一个朋友李某也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到咸阳当警察,委托高父叫高炜帮忙“疏通”,高炜爽快答应。2005年7月至今年3月间,高炜从李某处共拿了疏通费12.6万元。为了让对方相信,高炜还伪造了“咸阳市人民警察聘用登记表”、“咸阳市公安局政审表”等材料,并多次到彬县对李某的儿子及家庭状况做“考察”。直到高炜被警方抓获时,李某一家仍不知上当受骗。
    今年5月,高炜通过婚介所又认识了在咸阳打工的王某,以警察身份获取对方信任后,他从王某处骗得5800元现金,并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
    这些骗来的钱,高炜大都挥霍掉了。今年6月的一桩“生意”,让高炜“翻了船”。礼泉人桓某因儿子抢劫被抓,通过朋友介绍,委托高炜帮忙,高炜满口应允,并要了1.6万元“疏通费”。但不久,恒某就发现高炜虽收了钱,可根本没有帮他办事,7月2日,他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7月4日,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刑警大队将正在租住房内休息的高炜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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