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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骗来的,孝心也是假的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儿子”带着“父亲”前往药店买药,“儿子”向店主借了100元现金并赊了26元的药品后,却以办理紧急公务为由离开,则将“父亲”当成借款“抵押物”撇在了药店内。3小时过后,待店主周女士醒悟过来时,才知道上了当。
    据周女士介绍,当日中午12时左右,一老一少两位男子,进到她药店内。年青男子便向周女士介绍情况,并自称是老的儿子,由于父亲未带高血压药物,担心病情发作,百忙之中带“父亲”前来看病。周女士回忆,行骗男子大约30来岁,藏族,左耳下方有胎记,来到药店后为“父亲”要了价26元治高血压的药品,并当场让老人服下。待老人服完药后,该男子对周女士说,他是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某派出所民警。由于出门时忘记带钱,现在所里有要案急需办理,想跟周女士借100元钱。为让周女士放心,他让其“父亲”留下作了“人质”。并说等他办完公事,马上过来还钱,同时希望周女士能好好照顾他“父亲”。周女士认为该男子挺有孝心,于是欣然借给他100元钱。两小时后,该男子没回来。又过了1个小时,该男子还是来个“老王不见面”。为此,周女士带着老人,来到老人儿子所说的单位寻找该男子,结果方知上当受骗。在“翻译”的解说下,大伙从这位不懂汉语的老人口中得知,行骗男子是老人在饭馆吃饭时认识的。2人一见如故,谈话中,老无意道出了自己患有高血压疾病的事,却被该男子利用,故作好心,不仅骗了药店老板,就连老人身上仅有的40多元现金也被该男子骗光。
    八廓街派出所副所长于勇告诉记者,该男子骗取金额较少,按相关法规只能以治安案件来定论,最多拘留15天。如骗取数额达到2500元以上,将按诈骗罪论处。由于案发时当事人没能及时报警,查寻该男子也就存在一定难度。于勇提醒广大市民,在陌生人提出“合理”要求时,应先辨明是非,千万别让骗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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