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物流公司藏“猫腻”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2006年11月13日上午,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南辛庄派出所接到济宁市某保健品公司李先生报案,称其6351元的货款被a物流公司拐走。
2006年11月14日上午,南辛庄派出所接到安徽籍章先生报案,称其价值近4000元的货物被a物流公司骗走。
2006年11月14日下午,南辛庄派出所接到济宁市某仪器公司陈先生报案,称其价值21000元的仪器被a物流公司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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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日来,该所还接到济南、青岛等单位关于a物流公司的报案电话,涉案价值达三万余元,给当事人造成很大损失。根据报案,民警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早在今年六月份,该所接到李女士的报案,称其让一物流公司托运的一万余元的化妆品被该公司丢失,而依据保价合同,李女士仅得到不到200元的赔偿。后来迫于公安机关及舆论的压力,该物流公司又找到了所谓丢失的货物。由此可见,许多物流公司不规范,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
在此济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在把货物、货款等办理托运时,一是要认真查看物流公司的合法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是否齐全。二是要查看货物的保价金是否合理。三是随时与受货方联系。四是发现变故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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