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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华侨 真诈骗:七旬老翁诈骗百万获刑十二年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打着“美籍华人”的幌子,凭着花花绿绿的文件资料和伪造的资信证明,一年多的时间里骗取上百万,让人很难将如此的罪行与一位七旬老人联系在一起。近日,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年过七旬的程辑文因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诈骗所得的114万余元赃款予以追缴。
  2001年12月,美国盛氏集团重庆代表处取得外国企业常住代表机构工商登记,在美国盛氏集团上海代表处打工的安徽马鞍山人程辑文被派驻到重庆成了该代表处首席代表。工商登记证上明确写明,该代表处的业务范围为:业务洽谈、联络、市场调研、项目考察。2002年2月,程辑文来到江津市,自称是美籍华人、美国盛氏集团重庆代表处首席代表,并和江津市金刚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见了面。当时,西装革履的程辑文出言不凡,言谈间流露出愿意投资的意向。见有人愿意投资开发当地旅游,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自然十分高兴,随后提供了大量资料,并且热情地邀请程辑文前往考察。
  2002年4月27日,程辑文在无权签订合同和无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以重庆代表处的名义与江津市金刚镇人民政府签定了《金刚镇金油公路项目协议》和《关于美国盛氏集团投资金刚沙石、旅游开发的协议》,约定由重庆代表处投资2400万元,修建约16公里长的金油公路。因重庆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能以代表处的名义对外签定合同,应程辑文要求,金刚镇政府成立了江津市金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同年9月11日,该旅游开发公司授权程辑文全权负责金油公路的发包及签订施工合同等事项。在拿到金油公路的开发权后,程辑文立刻与施工单位密切接触,利用伪造的600万美元收款通知书和200万美元虚假支票等资信证明,骗取施工单位参与金油公路投标,并以旅游公司的名义,先后与十多个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收取共计93万余元的资料费、图纸费、保证金等名目的费用,后来仅有40万元投入公路的施工。
  2003年1月21日,程辑文又在距江津市仅几百公里的四川安岳县注册成立了安大投资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随后,他故伎重施,虚构投资2000万元用于该县安大公路及旧城改造的事实,并利用重庆代表处首席代表的身份和假支票、存单,与两家建设公司签订合同,收取费用61万元。2004年5月,因罪行败露潜逃至上海半年之久的程辑文被警方抓获。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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