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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大案纪实5:湖南系列假药案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长期以来,在苏鲁豫皖地区,有一股迅猛的假药暗流在涌动,那便是假冒人用狂犬疫苗。这股暗流一度惊动了中南海,国务院总理亲自批示,公安部挂牌督办,国家药监局将它列为2003年度“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全国第一大案”。
    5、湖南娄邵系列假药案
    长沙市检察机关认为,鞠春香等人生产、销售的假药影响大,危害广,对其应从重打击。但若以生产、销售假药定罪,未直接造成患者死亡或重伤的后果,只能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按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第一档量刑幅度,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如根据鞠春香等人生产、销售的数额适用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相对较重地予以惩处。
    其观点得到了一审法院的支持。湖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鞠春香等人的行为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应从重惩处。否则面对假药泛滥,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司法皆显得软弱无力。这有悖于国家设立药品监管机构的初衷,生产、销售假药现象将屡禁不止,有违人民群众要求严厉惩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强烈愿望。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就法律的适用问题,请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解释。
    震惊全国的“8·26”湖南娄底、邵阳系列制售假药案,是至2003年9月药监部门查处的全国最严重制售假药案之一,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1个,查缴假药161个品种,货值达950万余元。
    2002年1月,湖南双峰县药监分局在絷地检查中发现,双峰县蛇形山镇供销社大药房的“金妇康”等48种药品质量可疑。经抽检,药监部门确认这批药全部为假药。经追踪调查发现,这批假药来自邵东廉桥镇。
    2002年4月18日,娄底市药监局会同公安部门赶赴邵东廉桥镇,捣毁了犯罪嫌疑人陈秀珍设在邵东廉桥镇的假药窝点,当场查获各类假药101个品种、150多件,货值20.8万元。
    6月4日,执法人员跟踪追击,又捣毁了位于双峰县青树坪镇界峰村与邵东交界处、320国道旁的一个制假窝点,查获假冒参麦、脉络宁静脉注射液46件以及大量假冒的药品包装材料,货值27.6万元,同时收缴制假设备一套。
    7月20日,执法人员再次出击,捣毁了制假团伙设在双峰县三塘铺镇义丰村与邵东县交界处的一个制造假药“人血白蛋白注射液”的窝点,以及邵东县境内5处仓库。缴获正准备转移销毁的大量假药“血白蛋白注射液”成品、半成品、制假原料和包装材料,货值共计370万元。此后,娄底市药监局、公安部门派员3次到广东汕头、普宁等地,经过36天的布控,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各1个,收缴2台制假机器及大量假药成品、半成品和包装材料。
    在连续的查处过程中,娄底市药监部门发现,此案涉案人员越来越多,牵涉面越来越广,情况也变得更加复杂,于是向省药监局进行了汇报。湖南省药监局一边开始负责指挥部署,一边向国家药监进行了汇报。省药监局分管稽查打假的副局长当即赶赴娄底、邵阳坐镇指挥。
    案情上报后,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国家药监局、公安部随后紧急派员赶赴现场督办。
    鉴于涉案人已涉嫌刑事犯罪,湖南省公安厅决定成立专案组,从2002年8月26日起,此案由邵阳市公安局为主侦查,娄底市公安局和娄底、邵阳药监部门协助侦查。此案因此又称为“8·26”娄邵系列制售假药案。
    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药监、公安部门大力配合,专案组办案人员转战11个省(市),展开了艰苦的侦查、抓捕、追逃。
    截止2003年7月,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24人被批捕),移送检察机关19人,劳动教养6人,行政处罚6人,捣毁制假窝点12个、售假窝点10个、仓储窝点9个,缴获制假机器设备30余台、运输车辆2台,查缴“人血白蛋白注射液”等假药161个品种,货值950万余元。售假大药房受严处。
    在此案查处过程中,销售假药的双峰县蛇形山镇供销社大药房被吊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没收非法所得9678元,处罚金190942.5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处罚。
    1993年9月6日至8日,湖南省周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庄严开庭,公开审理令人瞩目的周口地区第一兽药厂制售假药案。
    1993年10月15日,周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13名罪犯受到了制裁。
    第一被告王志强是这起全国制售假药案的罪魁祸首,他原是军人,1977年入党,后升任连副指导员,1980年因在外地集训期间,倒运石灰、娄皮,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后因倒卖钢材、不正当男女关系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作为战士复员沈丘县农业局当工人。
    回乡后,王志强打起了生产假药的主意。1986年底,他在槐店镇小南庄伙同他人生产人用土霉素,在一无设备,二无技术力量的条件下,花了2000元立刻上马,不到一个月时间,生产出50件,贴上开封制药厂的商标卖出去,得到13500元。
    不久,这个厂因无证生产被取缔。王志强又承包了县农业局下属农场的制药厂,与开封制药厂联营办起“开封兽药厂沈丘分厂”,后来联营关系破裂,“开封兽药厂沈丘分厂”于1987年11月改名为“周口地区第一药厂”,不久王志强被县农委任命为厂长。从此,王志强打着国家兽药合法生产厂家的招牌大规模制售假药。
    在王志强身边陆续聚集了一批同伙。郭新灵执掌财务,出谋划策;李振主管生产技术,陈进龙负责供销,杨德全负责厂人保科。他们策划、组织、指挥了旷日持久的假药制售活动。
    下期:他们把造出的假药边生产边转移到了厂外的保密仓库,销售多为现金交易,不开发票或用过期作废的发票,夜间伪装运出。一旦被查出就用重金贿赂,搞假材料或由当事人一人承担一切责任,工厂再以金钱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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