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的失信与诚信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最近一个时期,美国若干大公司丑闻频传,华尔街股市也随之动荡。为了惩罚企业的造假行为,美国总统布什已经多次发表了公开演讲,联邦政府的有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
此次事件,已经引发了美国和世界媒体的很多评论。因此,这里我不想继续写“事后诸葛亮”式的评论,也不打算提出“亡羊补牢”式的建议。我只想指出一个尚未被批评家提及的普遍事实:企业的失信行为,其实是市场经济正在走向终结的一个标志。
这就是说,企业的失信问题,并不仅仅是美国企业的问题,而是所有国家企业的问题。只要市场经济依然存在,这样的问题就不会消失。
大家知道,企业的失信问题,既是市场经济所难以容忍的道德错误,也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个道理,不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也不论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是不言自明的。也正是基于这一普遍认识,各国政府都制订丁相应的法律,各国的企业或企业家们也都信誓旦旦地表示信誉(或信任、诚实、诚信等)就是生命。而且,我们也都看到,那些失信(或欺骗、欺诈、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的企业或企业家的确也被绳之以法,并且受到了公众的道德谴责。市场,就是这样惩罚造假者的。
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事情还有另一个方面,即市场也容忍、鼓励、甚至纵容失信。市场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从未离开过欺骗、欺诈、假冒伪劣等等不道德的和不法的行为。因为这些行为都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个人、企业、政府)在市场经济这个舞台上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的戏剧,如果市场经济不提供这个大舞台的话,这些“演员”的精彩的或拙劣的表演又如何得以实施呢?一出精彩的戏剧,既需要正面英雄,也需要反派角色,两者交相呼应,相互相成,缺一不可。诚信和失信就是这样两种角色。
此话怎讲?理由如下:
市场离不开交易,而交易离不开货币。货币是信用的载体:没有货币的中介,那么,商品就无法交换,交易就无法进行。买主和卖主可以互不相识,也可以不懂英语、中文、阿拉伯语,甚至也可以不了解某个具体商品的性质等等,但是,他们必须认识货币,懂得美元、英镑、日元、人民币,必须了解这些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化。货币是他们建立了解和信任的纽带。当一个买主说“你的商品真好”,或者问“这件衣服多少钱”的时候,这个商品的所有者还无从相信这是客套,还是真话。但是,当买主把货币交到卖主手上的时候,后者才可以相信:这是真的。商品是真的,货币是真的,双方的交易是有效的,各自的信用也是可靠的。
商品交易是货币交易,也是诚信的交易。所谓交易,即商品所有权的转让,亦即信用的转让。因此,一件衣服的价格为50元钱,也就是说:它的质量和数量可以换算成50元,它里面包含的劳动价格等于50元,它体现的信用等于50元。买主用50元购买一件衣服,等于同时购买了信用;卖主出售衣服,也等于同时出售了信用。在这里有形物与无形物,即商品和信用,具有等价。它们通过市场的交易,实现了“自我”的价值。如果信用不能“变成”金钱,它就属于无价值的、不可与其他商品交换的“产品”。
但是,当诚信被物化到商品和货币里面的时候,它也就与自身分离了:它由一个不可测量的、不可交易的抽象的道德形态,转变成了一个可以测量的、可以交易的具体的物质形态。它自身一分为二了:一个是内在的、本来的、原始的、作为人的道德良心而表现出来的、纯真的它;另一个则是外在的、后来的、经过加工的、作为商品货币来到市场上的、复杂的它。
道德形态的商品化和货币化导致了一系列的矛盾:
价格与价值的分离;使用价值与价格的分离;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甚至人的良心与人的行为的分离,等等。
正如商品的价格不总是与其价值一致,而总是围绕着价值变动一样,信用的价格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有时信用“很值钱”、甚至价值连城,如某人一句话,一张名片、一个合同、一个公章、一个品牌等等;而有时信用则“不值钱”、甚至一钱不值,如某些垃圾股票、伪劣产品、失效合同、已经贬值的货币等等。这里我们看到,信用作为商品,其价值与价格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着分离的可能;而且在现实中,也往往是分离的。
在商品经济中,每个人都是买主,同时也是卖主。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亚当·斯密的说法)或劳动力(马克思的说法),同时又用工资购买自己所需的生活必需品。工人与雇主的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交易、以及交易的内容、数量、质量和价格。合同的如实执行,则意味着双方的诚信关系的建立。
这里有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首先,由于工人处于较弱的一方,而雇主处于较强的一方,因此,双方的合同内容具有不平等的因素,他们之间的信任关系也是脆弱的。为了避免失信,合同往往规定惩罚的内容,而它通常也是单方面的;比如,工人不尊重老板、迟到早退、或请假生病等则要扣发奖金、甚至被开除,而雇主打骂工人、延长劳动时间、或拖欠工资等则往往不受任何惩罚。而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工人和雇主相互交换了各自的信用,由于双方地位的不同,因此雇主有权力使用和支配工人的全部信用,而工人只能在有限范围内使用雇主的信用(如要求按时发工资)。
另一个问题是:这种现代雇用合同是有期限的,不是无期的;即使是长期合同,也没有把工作的生老病死全包下来的。而且,雇主也更喜欢签订短期合同,以便维持某种灵活性。这也就意味着,双方的信用是短期的,而不是长期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如果雇用合同是无期的话,那么,它就意味着奴隶制的复活(黑格尔和马克思语)。换句话说,现代工人与过去奴隶之间的最大不同是:工人的信用是可以买卖的,有价格的,短期的,因此,他是自由的;奴隶的信用是不可以买卖的,没有价格的,长期的(甚至终身),因此,他是不自由的。
雇主之所以也要讲信用,是因为他要进行生产、销售产品、赚取利润。如果他不讲信用,随意撕毁合同,那么,其他工人可能就不来他这里打工了。因此,信用之所以在市场经济中受到重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它具有使用价值,可以变成金钱,可以带来利润。否则,它就不会受到重视。
信用的各种内在矛盾本来也可以维持在一个适当的程度,但是,市场上商品竞争的激化往往促使这些矛盾成熟和爆发。比如,如果没有竞争、或竞争不激烈的话,那么,某些公司的假年报、某些个人的假文凭、某些产品的低质量等等,可能就不会暴露,或不会很快暴露,或即使暴露也不会引起轰动。正是因为市场上有竞争,有时甚至竞争激烈,所以,失信的问题才隐瞒不住了。于是,人们说:市场经济要讲信用,或者说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等等。
  难道失信的问题不正是在商品交换、在市场经济、彼此竞争中出现的吗?在原始社会,存在“失信”或“诚信”这类的问题吗?没有。这是因为人们还没有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活动,也没有盈利或赚钱这样的目的和观念。在计划经济的社会,出现过那么多的“三角债”、假冒伪劣产品或贪污腐败官员吗?也没有。这不是因为那时企业、官员和人们的道德水平“高”,而是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低,还没有走到市场经济这个台阶上来。
笔者绝非赞美原始社会或计划经济,而是说明:只有在一个非私有制的、非市场经济的社会里,只有在信用不被当作商品交易的社会里面,诚信才能保持自身的同一,才能不产生分离。
既然如此,我们就可以知道市场经济中诚信的前景了,也可以估计到各种反对和惩罚失信的措施的结果了:它们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敷衍了事的短期行为。说得更坦率一点:如果没有了失信,也就没有了诚信;如果没有了失信和诚信,也就没有了商品货币交易和市场经济。反过来说,市场经济固然需要诚信,同时也离不开失信。这就好比一部精彩的戏剧,必须要有英雄人物,同时也要有反面人物一样:如果只有英雄人物,那么,他们就都不是英雄人物;如果只有反面人物,那么,他们也就都不是反面人物了。这个矛盾是永远也无法消除的。因此,失信的存在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所要求的。凡是有市场经济,就永远有商业欺诈、撕毁合同、伪劣商品(包括假币)、欠债不还、信用失灵等等失信行为。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不过,我们可能在目前这个水平上就取消商品、货币和市场吗?当然不能。我们都经历过“乌托邦”的幻想时代,也都知道它曾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因此,我们也都知道:如果不经过市场经济,我们就无法到达那个理想的王国。
问题是:经历市场经济时间是长,还是短?据最近在非洲发现的化石推断,人类的历史又上溯了100万年,即达到了700万年左右。而迄今为止的市场经济的历史,最长也不过1万年左右,连人类历史长度的1/100也没有。即便它还能再继续1万年或几个1万年,它在人类的全部发展史上也不过是短暂的一瞬。市场经济,连同其商品和货币,以及自身分离的各种道德形态和社会矛盾,将不可避免走向终结。人类一定会进化到一个更高尚的、更完美的、更理想的境界。当然,这需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但是,每当我们听到、看到那些失信的人和事被揭发出来的时候,我们就会想到,人类向这个前景又走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