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作诱饵 空手道玩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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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合资经营作诱饵"空手道"玩行骗
近年来,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地方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吸引外地客商投资办厂。外商和外资的纷纷涌入,在极大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之徒借"投资"之名,利用政府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缺乏经验和一些工作人员在操作上的不规范,行"骗财"之勾当,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以合资经营作诱饵,玩"空手道"虚假出资来行骗。2001年4月份,枣庄市某委招商引资项目,一自称叫"崔伟"的辽宁客商主动与某商场联系,要求合资开办"万客隆超市",声称出资几百万人民币,但实际交纳资本几乎为零。他们同商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商场一、二楼作为超市场地,然后招收员工300余人,收取保证金、各种押金共计19万元,同时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联营信息,收取联营资金管理费及场地租赁费共计110万元。2001年6月份,该团伙主要成员以出去进货为名携款潜逃。案发后,有数百名职工及个体经销商将新大广场团团围住,要求拿回集资款,由于个别人从中煽动,差点造成集体哄抢事件。公安机关得到信息后,及时出动警力,再加上政府部门对被骗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工作,才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招商引资过程中,玩"空手道"虚假出资的案件较为多见。主要表现为犯罪主体采取欺诈的手段虚假出资,欺骗招商引资部门和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在取得工商、税务部门登记后,再实施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金融票证诈骗等经济犯罪。这类犯罪易发的原因在于,犯罪主体利用经济不发达地区招商引资心切,急于求成的心理,通常将自己标榜成"大款"或大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谎称有大笔资金注入,利用招商引资地区基本是"一站式"服务,且疏于考察的特点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旦得手后,立即实施其它犯罪。发现和识破此类骗术需要各级有关部门共同把关。即:招商引资单位要在微笑服务中要注意"察言观色",不要被假象所迷惑;金融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仔细查对;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在验资时依法审验;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切实负起责任,使之在资金达不到法定比例的情况下无法取得合法登记;我们的相关部门的领导不乱打招呼乱表态等。上述环节做好了,骗子就无可乘之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