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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术更新:谁来终结升级的短信陷阱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短信陷阱的花样又升级了!小心你的信用卡!
  2005年7月7日,上海银监局发布信用卡欺诈预警,提示预防通过短信、电话等途径套取客户资料等新的金融诈骗,因为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发现此类诈骗行为。
  这则消息让饱受短信陷阱之苦的手机用户再一次有了危机感。
  从2004年3月份开始,不论是移动运营商还是信息产业部,针对短信市场的整治行动一次比一次来得严厉。但是迄今为止,在全国各地通信管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投诉中心,关于短信息服务的投诉数量依然位居前列。而今年6月份,掌上灵通公司“灵通丑闻”的东窗事发让手机用户对于信息陷阱的承受能力几乎降至冰点。问题显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短信陷阱不断升级,谁来做它的终结者?
  手机用户毫无疑问都把目光首先投向了移动运营商,希望其从传输渠道上将涉及短信欺诈之sp拒之门外。但是事实没那么简单,这个曾被看作是成功典范的短信赢利模式(即sp提供信息及服务,移动运营商提供通道,并代为收费),眼下已经遭到一些业内专家的质疑,他们认为,由于技术上局限,运营商在很大程度上很难完全控制短信公司。
  更为重要的是,对深入制造短信陷阱的产业链进行全面的调查后可以发现,移动运营商是短信利润的分成者之一。如果说移动运营商为了利益置社会道德于不顾而跟sp进行配合圈钱也许有些不妥,但是对于短信陷阱的出现,移动运营商自身绝对脱不了干系和“拿人家手短”的尴尬。
  说到底,解决短信陷阱问题最终是为了保护手机用户的利益不受损失。因此需要移动运营商、政府二者的合力。
  对于移动运营商来说,除了对sp的资质审查上要加大力度之外,在出现了“漏网之鱼”的时候,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不起,我们只是信息传输平台,不能解决sp问题”这样的借口除了可笑之外更让人觉得可悲。在商业社会里,取得商业回报的同时对应的是付出相应的服务,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对于政府机构,恐怕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之外,还要进行切实可行的监管。当置身其中的当事人之间无法确定责任与义务时,政府部门的干预和调节常常是必要的,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高效、迅速的执行力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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