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支票诈骗2995万李大伟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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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张娅记者李燕萍)6月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伪造支票诈骗2995万元的票据诈骗犯李大伟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李大伟1994年从北京广播学院毕业,25岁那年下海经商,创立公司。
2000年8月,李大伟从一“资金贩子”处得知某证券公司为了获取高息准备将2000余万元资金转存时,便想方设法与该公司领导层接触,并许诺如将2000余万元资金存到农行,可以给100万元的高息。李大伟的花言巧语和100万元高息的诱惑冲昏了证券公司领导层的头脑,他们竟将李当成农行的工作人员,并在李的陪同下在农行某分理处开设账户,将2000余万元转入。
为了将此笔巨款从银行转出置于自己控制之下,李大伟骗取了证券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印鉴,通过假证贩子私刻了上述两枚印章,又同陈颖辉(同案被告人,被判刑十年)一起去农行某分理处购买支票。细心的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印章有问题,狡猾的李、陈二人说是章子拿错了,回去换。李大伟又找人重新刻章,并于当日再次来到该分理处,二人终究骗术得逞,购买了支票,李大伟当场填写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陈颖辉加盖假章并签字,将900万元转入自己控制的账户。而后,二人又采用上述方法提现60万元。
为了“放长线,钓大鱼”,李、陈二人立即从转出的款项中拿出100万元作为高息付给了证券公司,证券公司领导层被李大伟的“守信”彻底征服,为了取得更多的高息,公司迫不及待地又向农行存入近1000万元。李、陈二人故技重施,将账上的1900万元全部转走。
经过几个回合,证券公司存进银行的近3000万元的人民币成为李大伟的囊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