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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真经防止外贸洋骗子的诈骗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6日电 2005年,对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的经营户来说,既有滚滚钱财等着大家去赚,又有“花样”繁多的外贸诈骗让人防不胜防。外贸诈骗正成为义乌商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沉重话题。昨天记者从义乌警方处获悉:去年义乌共受理涉嫌外贸诈骗案件20余起,涉及市场经营户680余人,涉案金额2380万元。许多经营户告诉记者,实际上去年义乌商户被骗货物的损失在亿元以上,其中大多数是外商所为。
    “赊货”经营让骗子钻空子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赊货经营在小商品城成为流行的经营方式。这样的“惯例”,让一些诈骗分子趁虚而入。
    洋骗子的骗术不外乎几种:先支付现金订购数量较少的小商品,几次交易后获取中方商户信任,然后以信用担保,支付小额定金,大幅增加要货量,最后玩“人间蒸发”;
    在每个中方商户那里下不同的订单,在相近的时段收货,收到货物后逃匿;
    利用伪造、编造、作废的银行票据或电汇凭证、传真,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地址等手段,骗取货物,让中方商户发现上当后无从对质。
    受骗的义乌商户往往盲目从众,以为“这么多人都和他做生意,肯定不会被骗”,结果疏于防范,使骗子轻松得逞。报案后,虽经公安机关艰苦侦查,但追回的被骗货物与实际损失相去甚远。如2004年5月底巴基斯坦人ah·med合同诈骗案,价值120余万元的货物仅追回一半。最近结案的黎巴嫩客商伊哈姆父子合同诈骗案,经过6年努力,200多万元的货物也仅追回90多万元。
    警方只能挽回部分损失
    因为不少在义乌诈骗后卷货、卷款外逃的外商,涉及的涉外机构并未到省工商局登记,警方很难收集到证据,无法对案件明确定性。而外商在交易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行为的相关证据很难查找,特别是货物资金的去向很难查清,一旦外商逃到境外,侦破难度更大。
    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鲍继清对记者说:“等到警方介入,外商的诈骗行为已经得逞,通过警方可以挽回部分损失,但如果提前设防,许多洋骗子的伎俩在实施时就可以被识破。”
    三条防骗真经
    针对义乌外贸诈骗日益增多的现象,义乌警方提出三条“真经”。
    和合法外商做生意。义乌市外经贸局去年曾公布具有合法地位的296家常驻义乌代表机构。与这些机构做生意,商户可以省心。
    在交易前多做一点摸底工作,比如,接单前明确对方真实身份。
    有的外商凭假资料蒙骗过关,或者以“挂靠”形式获取合法代表处的外商资格,骗货得逞时就金蝉脱壳,商户要层层设防,提倡现货现款,并根据外商所在国及海运所需时间,推算出外贸公司收到货款的大致时间,对方不及时结账的话,应及时催收。一旦发现有问题,要立即报警。(据《今日早报》/陈正明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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