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的执行期限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的执行期限
 赔偿 期限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在自收到赔偿申请的两个月以内执行赔偿。 
  赔偿请求人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书后即应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