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离婚须准备哪些证件?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离婚须准备哪些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5)结婚证。
相关法律知识
»
离婚须准备哪些证件?
»
离婚如何准备,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权益
»
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经过哪些程序?
»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
离婚诉讼的前期准备及注意事项
»
离婚的法律准备
»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
离婚案件的证据有哪些?
»
做好离婚准备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