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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权利请求书(二)
  □初审程序 □办理登记手续阶段
  □实审程序 □授权后程序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专    专

利  或

请    利

申请号或专利号                                                   申请日  年  月  日

发明创造

名    称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②请求内容: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对____年____月____日专利局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请求恢复权利。

③请求恢复权利的理由及证明

④消除造成权利丧失原因的情况

□已提交有关文件

□已缴纳有关费用

⑤附件清单

⑥当事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⑦专利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①栏所填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为第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四、本表第③栏,应清楚扼要地叙述请求恢复权利的理由。
  五、应在《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恢复权利手续费(1000元)。
  六、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由本人签章;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是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由第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时,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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