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复议审计补正通知书
审 补外资〔 〕 号
审计署关于补正 公司
复议申请的通知
公司:
你公司对 省审计厅收缴所得税 万元审计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书,已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查,此项申请未载明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二、收到被申请人审计决定的时间;
三、被申请人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副本。
请在收到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之日起15日内予以补正。过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年 月 日(章)
附:此文是一篇补正复议申请通知。复议申请补正通知是指审计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人(法人或自然人)复议申请后,要求复议申请人对有关内容进行补正的公文。
草拟复议申请补正通知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 标题应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组成;
② 写明收到复议申请的具体日期、内容;
③ 按法律规定要求复议申请人补正的理由、内容;
④ 明确补正时限;
⑤ 声明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