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招标单位全称)的申请, 公证处于 年 月 日正式受理了本次招标活动公证,具体承办本次招标公证的为 公证处的公证员 、 。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招标项目与招标活动已获主管部门 (单位全称)批准,招标方与投标方 、 、 (投标单位全称)均具有合法的招标、投标资格〔或增加 (投标单位全称)因 (原因),不具有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合法,投标箱密封完好, 、 、 (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标书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为有效标书〔或增加: (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标书,因 (原因)无效〕,整个过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均符合《 》(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 (中标单位全称)中标; 、 (单位全称)没有中标〔或全部投标单位均未中标〕。
现在我宣布,本次招标活动及 (中标单位全称)中标(或全部投标单位均未中标)的结果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处
公证员
年 月 日
附:
上述内容也可以根据情况分阶段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