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退还、返还扣押(调取)物品、文件决定书

检  退返[  ]  号



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____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将扣押(调取)的有关物品、文件予以退还(返还)。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院印)             


  附:退还、返还扣押(调取)物品、文件清单

    退还、返还扣押(调取)物品、文件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将有关调取或者扣押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返还被害人或退还原持有人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领取人。


相关法律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