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于听证案件)
行政处罚告知书(适用于听证案件)
商务 字(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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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依法查处的
一案, 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其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对此,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商务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