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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 ]第  号

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规定,特指派我所________律师前往你处会见______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请予以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介绍信用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向看守所、羁押场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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