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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询问通知书

民事行政检察询问通知书

检  民行询[  ] 号

案  由

 

被询问人

 

工作单位或住址

 

询问事由

 

应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应到处所

 

注意事项:

    1.被询问人必须持本通知书,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被询问人收到通知书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检察员: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院印)

   民事行政检察询问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询问当事人、证人时使用。
  二、如有其他注意事项,可在注意事项栏内续号填写。
  三、本文书共两联,第一联存检察附卷,第二联送达被询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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