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黑龙江广播电视塔门票价格的批复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黑龙江广播电视塔经营项目门票价格的请示》(黑广函[2004]16号)收悉。广播电视塔(龙塔)经过几年的对群众开放,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的同时,对我省旅游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价格得到了广大游客的认可。根据运行成本、游客认可度等情况,经研究同意龙塔继续执行原门票价格,即:
观光门票:
成人每人50元;
儿童每人25元。
(1米到1.4米之间为儿童票,1米以下免票)
对科技乐园、会展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根据成本费用及游客结构等情况,自行确定门票价格,单独售票,不得与龙塔观光门票捆绑销售。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到期如继续收费,请提前一个月重新申报。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