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多哥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的利益和愿望,一致决定建立大使级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多哥共和国政府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的斗争。 多哥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两国政府同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外交、友好和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多哥共和国 (签字) (签字)
一九七二年九月十九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