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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神州花园23-27号楼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海达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神州花园23-27号楼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在河东区六纬路与东兴路交口处承建的神州花园23-27号楼56334建筑平方米住房的建设成本发生变化,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其销售价格由4100元调整为4330元。你公司可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单套住房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你公司填报的备案价格。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市物价局《关于神州花园23-27号楼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津价房地[2003]488号)同时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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