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关于堂姐、堂弟的子女能否结婚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民政厅:
你厅川民政民(1986)2号《关于堂姐、堂弟的子女申请结婚能否进行登记的请示》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武新宇《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修改草案)〉的说明》中对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作的解释,我们认为,张媛同雷维宇属于第四代的旁系血亲。张媛、雷维宇两人如在其它问题上也符合《
婚姻法
》关于结婚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予以登记。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关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王政、马卫国任职资格的批复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使用管理办法
»
宁夏回族自治区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实施办法
»
关于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
»
关于同意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
关于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