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关于堂姐、堂弟的子女能否结婚问题的复函
四川省民政厅:
你厅川民政民(1986)2号《关于堂姐、堂弟的子女申请结婚能否进行登记的请示》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武新宇《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修改草案)〉的说明》中对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作的解释,我们认为,张媛同雷维宇属于第四代的旁系血亲。张媛、雷维宇两人如在其它问题上也符合《
婚姻法
》关于结婚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予以登记。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房改办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公告
»
重庆市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
上海市《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实施细则》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测绘管理办法》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