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冬季供暖期间,锅炉使用数量激增,是锅炉事故的多发期。近几年来,本市冬季锅炉事故屡有发生,特别是小型和常压锅炉事故发生率多年居高不下,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给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针对这种情况,为落实好《通知》的精神,各单位应把各类生产和生活用锅炉,特别是小型和常压锅炉作为冬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积极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小型和常压锅炉的安全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锅炉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锅炉系统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常压锅炉直通大气管路是否畅通(不得加装阀门)、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防冻措施;是否存在常压锅炉改做承压锅炉使用的情况。应有针对性地将事故多发的小型浴室、洗染熨烫店、养殖场和食品加工作坊作为检查的重点。
二、要强化对承压锅炉的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使用单位是否进行了锅炉(含仪表、附件)定期检验(校验);在用锅炉是否进行了登记建档;司炉人员是否取得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使用单位是否制定了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锅炉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等。同时还应对人员密集的学校、车站、礼堂、商场、医院和餐饮娱乐场所等区域进行重点检查。
三、要积极争取各区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加强对本区域及本行业范围内在用锅炉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检查工作中要做好记录,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下发书面通知,对于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锅炉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要及时对隐患整治工作进行逐项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必须责令停用,严禁隐患锅炉运行。
请各单位应于11月26日前,将加强冬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和近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的情况报市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市局将组织对各区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