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百步亭花园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立项的请示》(武宏建字[200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为解决百步亭花园三期居民出行问题,完善小区周边市政配套和道路交通布局,同意你公司申报的幸福大道等4项道路工程立项,并由你公司组织建设,工期为2年。
二、工程内容:百步亭花园市政配套道路有4条:
(一)幸福大道(建设支渠路至百步亭路),全长1183米,规划宽60米,雨水D800-1350mm,长1080米,双排污水D400mm,长1060米;
(二)幸福一路(建设支渠路至百步亭路),全长1086米,规划宽20米,单排雨水D1000-1500mm,长990米,单排污水D400mm,长970米;
(三)岔马路延长线(幸福一路至幸福二路),全长825米,规划宽30米,单排雨水D800mm,长670米,污水D400mm,长615米;
(四)建设新村路(岔马路至江岸看守所),全长556米,规划宽25米,雨水D1350mm,长450米。
三、工程投资:上述4条道路的工程投资控制在4680万元(投资只含道路、排水费用,不包括征地拆迁等其他费用)以内,其中:幸福大道2200万元,幸福一路970万元,岔马路延长线900万元,建设新村路610万元。工程的征地工作由百步亭花园的开发商---市安居公司以及市土地储备中心共同代征完成,拆迁工作由市安居公司负责完成。总投资待工程竣工后以决算审定为准。
四、资金安排:该工程建设资金先由市安居公司负责筹措到位,以保证工程实施;市建委将在以后年度城建计划中安排城建资金还款。
五、请市规划国土局、市水务局及相关单位(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
六、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有关规范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请你公司按上述批复意见,抓紧办理有关手续,认真组织和加强协调,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