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04年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考〔2004〕45号),现将《上海市2004年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网站(//www.525j.com.cn)上查询和下载。
附件:《上海市2004年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上海市2004年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凡热爱建筑室内设计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且具备相应条件者,均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上海市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
2、申请参加初级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中等教育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中级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筑室内设计及相关工作1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建筑室内设计及相关工作3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建筑室内设计及相关工作5年,或取得室内设计初级证书后,从事建筑室内设计及相关工作3年;
(4)具有中级职称;
(5)对于工作业绩较突出者,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4、申请参加高级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建筑室内设计及相关工作1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建筑室内设计及相关工作4年,或取得室内设计中级证书后,从事建筑室内设计及相关工作3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建筑室内设计及相关工作7年,或取得室内设计中级证书后,从事建筑室内设计及相关工作4年;
(4)具有高级职称;
(5)对于工作业绩较突出者,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初级和高级考试时间定为12月18、19日两天,中级考试定为12月25、26日两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初级
12月18日
上午9:00——11:00建筑与室内设计基础
下午12:30——5:30命题快速设计实务(初级)
12月19日
上午9:00——11:00建筑政策法规及室内设计标准
2、中级
12月25日
上午9:00——11:00建筑与室内设计基本理论
下午12:30——5:30命题快速设计实务(中级)
12月26日
上午9:00——11:00建筑政策法规及室内设计标准
3、高级
12月18日
上午9:00——11:00建筑与室内设计理论
下午12:30——5:30命题快速设计实务(高级)
12月19日
上午9:00——11:00建筑政策法规及室内设计标准
本次各级别考试所有科目均为笔试。除各级别的《命题快速设计实务》为主观题,在试卷上制图设计作答外,其他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参加设计实务考试的考生应自备所有作图工具(画板、画尺、手绘工具等)。
三、培训咨询机构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漕宝路300号北楼4楼)
联系电话:647512716475047764707839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
2004年10月28日——3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建设人才认证中心(肇嘉浜路288号2号楼301室,肇嘉浜路嘉善路口)
报名点代码:2814
联系电话:5456075854560651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及专业工作经历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须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报名表反面)、专业工作经历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版)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填写报名信息卡。
五、收费
2004年室内设计考试报名费10元,考务费《命题快速设计实务》科目200元,其他科目每科100元,报名时一次付清。
注:考试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一般考试后2个月可查询)
附: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