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上报〈黑龙江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请示》(黑价格字[2001]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黑龙江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待你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乙类药品增减品种确定后,请抓紧调整你省定价药品目录。在公布你省定价药品目录时,请同时报送我委(价格司)备案。
二00一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