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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斯(洛伐克)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函
各部委合作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厅,中科院合作局,农科院国发局等:
  根据中国和斯洛伐克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第3次会议计划于2004年9-10月举行。届时,我部将与斯方科技主管部门回顾并总结自上次会议以来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的进展和项目执行情况,并确定2005-2006年中国与斯洛伐克政府间科技合作新一批项目清单。
  请对本单位所承担的中斯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作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我司。所有欲列入下次会议的项目必须填写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注明为执行项目须出访和(或)接待的人次及天数。项目必须由合作双方同时申报,项目建议书须由双方的项目执行人签字。中方单位经由主管部门(各部委国际合作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科技厅,中科院合作局,农科院国发局等)报我司(同时发来电子版),并请外方合作单位同时申报其国家科技主管部门。项目征集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6月30日。相关信息可同时查阅科技部主页:http://www.most.gov.cn
  联系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孙键
  电话:010-58881373
    传真:010-58881374,58881304
    电邮:sunj@mail.most.gov.cn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0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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