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8号)精神, 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的基本情况继续开展调查。请各地于2005年8月31日前将调查表及电子版报我司。
一、工作目标
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国尾矿库实际情况,完善尾矿库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为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二、工作要求
1.实行动态信息跟踪管理。各地在2004年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重新核实、更新尾矿库基本情况,将最新统计信息报送我司。
2.调查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获证情况。尾矿库作为非煤矿山企业的一个独立生产系统,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并单独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规范和完善资料的内容。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原国家经贸委令第20号)、《非煤矿山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填写各项指标,不得漏项,特别是设计库容、设计坝高、尾矿库等别、安全度分类等内容必须认真填写。
三、相关事宜
联系人:王浩、卓卫娜
联系电话:010-64463067(兼传真)
电子信箱:
zhuown@chinasafety.ac.cn
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赤泥库)基本情况调查表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盖章)
矿山名称 *行业类别
尾矿库名称 投产时间
尾矿库地址 尾矿库服务期限
*设计单位 *设计审批单位
设计库容(万m3) 已堆积库容(万m3)
*设计主坝高(m) *目前主坝高(m)
*尾矿库等别 *库型
*安全度分类 *筑坝方式
*是否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评价单位
安全评价意见
尾矿库及库区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近五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单位名称,没有设计单位填写'无';
2.设计主坝高:坝顶与坝底的垂直高差;
3.尾矿库等别:按照《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原国家经贸委令第20号)确定的划分方法,填写'一'、'二'、'三'、'四'或'五';
4.安全度分类:按照《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原国家经贸委令第20号)确定的分类方法,填写'危库'、'险库'、'病库'或'正常库';
5.是否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是'或'否';
6.行业类别:填写'有色'、'冶金'、'建材'、'化工'或'其它'
7.设计审批单位:填写设计审批单位名称,没有设计审批单位的填写'无';
8.目前主坝高:坝顶与坝底的垂直高差;
9.库型:填写'山谷型'、'傍山型'、'河谷型'、'平地型'或'其它';
10.筑坝方式:填写'上游式'、'中线式'、'下游式'或'其它';
11.安全评价单位:填写评价单位名称,没有评价单位的填写'无';
12.备注:尾矿库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