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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无主送单位, 拟在《中国环境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报》和总局网站上发布: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污水资源化利用,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GB 18918 -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环保总局
2002年12月24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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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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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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