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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六部门关于曲靖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煤炭厅、省地矿厅、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曲靖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做好全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曲靖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成效明显,为其他地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借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曲靖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 
 
  遵照李嘉廷省长关于“要以曲靖地区为重点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的指示精神,省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煤炭厅、乡企局、地矿厅、总工会于1997年7月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曲靖市开展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整个专项治理工作一直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关心下进行的,李嘉廷省长、牛绍尧副省长多次听取汇报,多次给予重要指示,并从多方面为专项治理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为了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保证专项治理的有效进行,达到推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工作组在曲靖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始终坚持以宣威、富源、师宗、麒麟四个重点产煤县、市(区)为主要对象,坚持以控制无证非法开采、强化乡镇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依法规范生产为主要内容,坚持以省、地结合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和企业主体作用为主要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治理措施,严格依法监督检查,历经两年的时间,于1999年7月基本完成了曲靖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经过近两年的专项治理,曲靖市乡镇煤矿伤亡事故大幅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1996年全市乡镇煤矿共发生伤亡事故37起,死亡110人,直接经济损失284.8万元,百万吨死亡率为4.38;1997年发生伤亡事故27起,死亡82人,直接经济损失201.5万元,百万吨死亡率为2.77,与1996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7.0%、25.5%、29.2%和36.8%;1998年发生伤亡事故20起,死亡66人,直接经济损失128.47万元,百万吨死亡率为1.87,与1997年相比又分别下降了25.9%、19.5%、36.2%和32.5%。百万吨死亡率降到了历史的最好水平。今年1-6月,发生伤亡事故7起,死亡14人,直接经济损失22.1万元,与1998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41.7%、65.0%和61.2%。通过专项治理,乡镇煤矿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据统计,1996年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3起,死亡84人;1997年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2起,死亡68人,与1996年相比分别下降了7.69%、19.05%;1998年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1起,死亡62人,与1997年相比分别下降了8.33%和8.82%。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取缔了一大批无证非法开采煤井和非法煤焦经营单位,采煤方法有了重大变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有了一定提高。总之,经过近两年的专项治理,曲靖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日趋好转,基本实现了专项治理的目标。 
  二、专项治理中所做的几项重点工作 
  1.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专项治理主要措施之一。自1998年开始,曲靖市政府拓宽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定范围,突出了乡镇煤矿安全这个重点,并增强了责任制的制约性。在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16个部门行政一把手签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的基础上,又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范围延伸到乡镇政府,直到乡镇矿山企业。矿山企业又把责任制落实到职工,形成一个严密的制约性很强的工人保班组、班组保企业、企业保乡镇、乡镇保县市(区)、县市(区)保全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体系。责任制中确定了有关乡镇煤矿安全的各项目标,明确了行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企业领导和班组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并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和企业效绩的一个主要内容,以此强化对乡镇煤矿安平生产的领导。为广保证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坚持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月检、季查和半年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增强了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有力地促进了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控制无证非法开采。为了有效防止无证非法开采行为的复发和蔓延,减少非法开采给煤炭安全生产带来的严重危害。在整个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把清理无证非法开采和关井压产有机结合,狠抓了煤炭生产秩序的整顿工作。一是在曲靖市和各重点产煤公、市(区)及乡镇,普遍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把取缔无证非法开采作为政府行为,落实责任,常抓不懈;二是在重点产煤乡镇建立清理整顿巡逻队,常年流动检查,随时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行为;三是坚持在矿区主要公路设立煤焦验票站的办法,严禁无证煤井的煤焦产品进入市场;四是加大经营秩序的整顿力度,规范煤焦经营行为,改善煤焦流通经营环境,使无证煤井的煤焦产品无市可销;五是关停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井,为促进煤炭生产安全有序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两年来,全市共取缔非法煤焦加工点206处,取缔非法煤焦经营点481个,封停和炸毁无证煤井907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证煤井56对。目前,全市528个乡镇煤矿的619对井中,《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持证率分别达到98.2%和90.71%,比1996年分别提高125.18%和333.78%。 
  3.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为了改变多数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设备简陋和事故隐患十分突出的严重状况,专项治理工作始终把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治理重点,依法规范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行为。一是督促乡镇煤矿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乡镇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足额提取和正确使用维简费,该用于安全生产的必须用于安全生产;二是强调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补助,加强乡镇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三是要求企业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自筹一部分资金,用于购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自1997年以来,各重点产煤公、市(区)共投入技措资金7135万元,较好地改善了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1997年全市有 659对矿井,有 556对矿井实现“五消灭”,占矿井总数的84.4%,比1996年的69.1%增加15.27%;1998年全市有矿井651对,实现“五消灭”的矿井有634对,占矿井总数的98%,比1997年又增加了13.6%。目前,除会泽和罗平两个非重点产煤县外,曲靖市其余各县、市(区)的乡镇煤矿基本实现了“五消灭”。 
  4.坚持规模发展,改革采煤方法。专项治理前,曲靖市乡镇煤矿井型小,抗灾能力低和不利安全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曲靖市坚持了规模发展的思路,以规模求发展,以集约求效益,以规范求安全,努力推进曲靖市乡镇煤矿规模化发展进程。根据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曲靖市制定了《曲靖市乡镇煤矿规模化发展远景规划》,把规模发展作为长远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狠抓骨干矿井建设。通过两年的努力,曲靖市年产3万吨以上的骨干矿井由1996年的345对增加到目前的406对,占矿井总数的比例达到了62.5%,平均单井年产能力由1996年的1.47万吨增加到1998年的1.56万吨,大大高于全国重点产煤县平均年产1.22万吨的水平。为进一步强化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减少煤炭资源损失,对较为落后的穿巷式采煤方法进行了改革,大力推广较为先进的壁式采煤方法。目前,全市壁式采煤工作面已达到299个,比专项治理前增长了97.3%。今年,按照已签定的目标责任制要求,壁式采煤工作面要达到329个,使壁式采煤工作面在乡镇煤矿的普及率提高到51.5%。 
  5.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提高乡镇煤矿职工安全素质。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是乡镇煤矿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组要求,曲靖市政府重点采取了以下四项具体措施:一是由曲靖市煤炭局制定了《曲靖市乡镇煤矿矿长、副矿长管理办法》和《曲靖市乡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对乡镇煤矿矿长、副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选用和安全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把住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入口关,不经考核的不能任用,不经培训的不准上岗。二是实行特种作业人员储备制度,要求乡镇煤矿在严格培训的基础上,超职数配备特种作业人员,防止特种作业人员空岗、漏岗和无证上岗的现象发生。三是对所有乡镇煤矿用工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用工合同,建立职工档案,增强用工稳定性,改变过去职工来去自由的不利管理、不利培训教育的状况,逐步使乡镇煤矿的用人管理制度化和职工培训教育规范化。四是严格岗前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制度,督促各乡镇煤矿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搞好煤矿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通过以上四项措施的落实,矿长、副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比专项治理前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现全市乡镇煤矿矿长564人,持证562人,持证率达到了99.60%,副矿长697人,持证678人,持证率达到了97.30%,分别较19%年增长4.21%、16.59%;特种作业人员现在岗4597人,持证4501人,持证率97,9%,较1996年增长15.99%。矿山用工已逐步走上合同制管理轨道,矿山职工岗前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普遍得到较好的落实,安全教育普及面已达到76%,职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大为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 
  6.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高乡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为充分发挥乡镇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自我管理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乡镇煤矿安全管理不善的被动局面,曲靖市政府对专项治理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贯彻落实,狠抓了乡镇煤矿的建章立制工作。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煤焦流通秩序的通知》等3个有关规范乡镇煤矿安全管理的文件,劳动、煤炭统一研究制定了15个有关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乡镇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特点,曲靖市煤炭局还按照工作组的要求,依照《小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专门制定了《曲靖市乡镇煤矿“一通三防”十项制度》,印发到所有乡镇煤矿企业,把瓦斯防治工作制度化。以上制度的出台,提高了乡镇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使乡镇煤矿实现了从松散管理到统一管理,从无章可循到有章必循,从经验式管理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 
  7.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强化乡镇煤矿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力量薄弱,难以充分发挥依法监察职能,是乡镇煤矿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强化对乡镇煤矿的现场安全监察,全面落实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和标准,曲靖市各级政府,依照有关法律,对设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的人员进行了充实,并在宣威、富源、麒麟和师宗四个重点产煤县、市(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单独设立了矿山安全监察室,相应配备2一3名专职矿山安全监察员。同时,在14个重点产煤乡镇成立了乡镇矿山安全监督站,共配备74名乡镇矿山安全监督员,专门从事乡镇煤矿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解决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力量不足,无法实施全面有效的现场监察问题,把国家监察延伸到了乡镇。在加强矿山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同时,还在部分重点产煤乡镇成立了工会委员会,在37个乡镇煤矿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发展了1890多名工会会员,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班组安全建设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把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落到了实处。 
  8.搞好部门协调,实行综合治理。曲靖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是一项需要多部门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综合性工作。为充分发挥好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在专项治理的各项措施实施前,省直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分工,依据各自的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实施过程中又多次召开协调会,使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治理的全过程中始终保持协调一致,各尽其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在曲靖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专项治理工作组的指导下,也进一步强化了部门间的协作,较好地解决了乡镇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劳动、地矿、煤炭相互配合,强化了乡镇煤矿《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的审查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乡镇煤矿的依法开采行为。为了强化矿产资源管理,有效控制私挖滥采,保证煤炭生产的有序发展,曲靖市政府理顺了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成立了曲靖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加强了对采矿活动的管理。经过两年的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在曲靖市已形成了以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劳动、矿管、乡企、工会组织及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监察、监督机制。遵照李嘉廷省长关于“要在曲靖市成立煤矿安全专家组”的指示,曲靖市政府成立了矿山安全专家组,为科学分析和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各种事故隐患,做好事故预防和严肃、公正、依法处理事故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推广曲靖乡镇煤矿专项治理经验的几点意见 
  这次曲靖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解决;其一,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尚未得到彻底取缔,在曲靖市个别地方还有复发趋势;其二,乡镇煤矿企业职工流动性大,用工管理需要强化,职工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三,相当一部分乡镇煤矿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仍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主体作用的发挥还不到位;其四,由于受经济条件限制,一些乡镇煤矿的安全基础建设还没有达到规程和标准的要求。为了巩固和发展专项治理成果,我们建议: 
  1.曲靖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治理的经验,要在正确分析全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把专项治理措施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并要不断深入、不断创新、不断有所突破。在向本市其他产煤县及乡镇推广专项治理经验的过程中,要进一步解决好宣威市、富源县、师宗县和麒麟区乡镇煤矿存在的问题,逐步完成《关于强化曲靖地区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中要求达到的目标,推动全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上水平、上台阶。 
  2.明年初,由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在曲靖市召开全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经验座谈会,宣传和推广曲靖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经验,促进全省其他产煤地区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3.本着逐步扩大专项治理范围,发展专项治理成果的原则,遵照李嘉廷省长和牛绍尧副省长的指示精神,拟从今年10月份开始,由省经贸委、煤炭厅、地矿厅、乡企局、总工会组成联合工作组,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对昭通地区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治理。为厂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昭通地区行署及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借鉴曲靖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人员对威信、镇雄、彝良、昭通等重点产煤市县的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初步的专项治理意见,并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方便条件。 
  4.省经贸委、煤炭厅、乡企局、地矿厅、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要在重点抓好曲靖、昭通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同时,指导好昆明、红河、楚雄、玉溪、大理等其他产煤地区的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努力提高全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一般事故,控制重特大事故,逐步扭转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 
  以上报告如无不要,请批转各地州市及省直有关部门。 
 
 
省经贸委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总工会 
省煤炭厅 
省地矿厅 
省乡镇企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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