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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福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福建闽发证券有限公司高股权变更初审意见的报告》(闽证监[1999]第77号)收悉。
  一、核准以下公司的股东资格和入股数量:

  石狮融盛企业集团公司
20,746,134股

  合肥金海安物业发展公司  12,010,920股

  武汉思登达股份公司

  8,735,214股

  福州飞越集团公司

  7,763,421股

  泉州国际经贸公司
    2,183,803股

  福建协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8,560,510股

  二、请你办接此批复后,督促福建闽发证券有限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上述股权的转让手续。

  三、股权转让过程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向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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