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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室:
  《关于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业。

  二、确认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由黑龙江省粮油集团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大连龙粮贸易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核准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580万元,其中,黑龙江省粮油集团总公司出资250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黑龙江省大连龙粮贸易总公司出资107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经黑龙江兴企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兴企验字[999]第4号),你公司3580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三、核准《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章程》。

  四、确认武安、张占华、杨臻、吴久英、王克艳、尹立新任黑龙江三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武安为董事长,张占华、杨臻为副董事长,吴久英为总经理,王克艳、尹立新为副总经理。

  五、请你们接此批复后到我会领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并按《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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