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关于同意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上海浦东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宝山等十三家证券营业部的初审意见(沪证机[2001」1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原上海浦东联合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十三家证券营业部。受让后,该十三家证券营业部更名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XX市XXX路证券营业部。
二、请你办监督证券营业部转受双方按有关规定办理证券营业部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保证证券营业部的正常经营,并通知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凭此批复到我会换领该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