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非法证券营业网点的批复
南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广西辖区待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处理意见》(南宁证监发[2001]第2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教育路证券营业网点规范为该公司的证券营业部。
二、请你办根据《关于证券营业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3号)、《关于清理规范证券营业网点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23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该证券营业部的开业进行审批,有关批复报我会机构部备案,同时抄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请你办于今年年底之前,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辖区内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名单。对辖区内的非法证券营业网点,由你办会同当地公安、工商部门监督撤销。
四、请你办加强对辖区内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督管理,防止再次出现非法证券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