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第二次增资扩股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湘财证券[2002]第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调整后的增资扩股方案。
二、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0200万元人民币增资至251470.5万元人民币。其中10440.84万元由公司公积金转增,其余部分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现金出资。
三、同意以下公司的入股资格及出资额(原股东为新增出资):
(一)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437万元
(二)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
38357.68万元
(三)湖南华升益鑫泰股份有限公司
8749.6万元
(四)青海省投资公司
10000万元
(五)钢铁研究总院10000万元(六)山东鲁能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万元(七)湖南中天电脑科贸有限公司8785.38万元(八)上海黄埔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6500万元(九)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四、本批复与《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314号)不一致之处,以本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