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发布重庆市农村工作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财政局,重庆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渝财综[2001]8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我市农民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农民技术职称评定收费标准
1、农民高级技师120元/人;
2、农民技师 60元/人;
3、农民助理技师和农民技术员30元/人。
4、以上收费(含专家评审费、考试费、工本费、建档费等各种费用)。
二、各收费单位接此通知后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三、本通知于2001年1月10日起执行。凡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