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所得税收入检查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
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和地方分享的改革,是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确保此项改革的顺利进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正确认识此项改革,不得弄虚作假,人为抬高基数,并将于近期向各地派出检查组,对地方企业所得税收入入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01年地方企业所得税征管及入库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税法规定征缴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收入混入地方库、其他收入科目混入所得税科目等虚增地方所得税基数的问题。
根据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国务院检查组近日将抵达我省开展工作,请各州、地、市人民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依法治税,禁止弄虚作假,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并对地方企业所得税收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先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刻报告省人民政府。
同时,各州、地、市人民政府一定要认真准备材料,坚决杜绝和纠正人为抬高基数的错误做法。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虚增基数的地区,一经发现,要依法追究当地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