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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胡明等三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证券监管办事处,杭州、长沙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你们初审合格后上报的胡明等三人的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胡明符合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条件,同意其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对胡明等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无异议。
  请为取得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并依照《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切实加强管理。
附件:通过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附件:
通过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1.胡明 五矿海勤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总经理
  2.宋银祥 浙江良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3.舒丹 湖南湘正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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