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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潘文盛等四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杭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你们初审合格后上报的潘文盛等四人的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对潘文盛等四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无异议。
  请为取得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并依照《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切实加强管理。
附件:通过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通过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名单
  1.潘文盛 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李英 中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徐根雪 浙江金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
  4.黄志华 浙江金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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