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煤炭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减人提效,转产分流富余人员,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的实际,进一步推动和加快煤炭企业发展第一产业,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实现“九五”时期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提出以下意见:
1、煤炭企业发展第一产业是深化改革的需要,具有重大的意义。由于煤矿所处地理位置和矿区特点,发展第一产业具有其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和成功经验,对于克服经济困难,改善职工生活,促进煤炭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在实行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新形势下,煤矿发展第一产业有利于全面贯彻“以煤为本,综合发展,多种经营”的战略方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煤炭企业自身改革、发展、稳定和尽快摆脱困境;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减人提效,多途径安置富余人员;有利于发挥优势,繁荣矿区经济,改善和提高职工生活。煤矿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改革的姿态,振奋精神,艰苦奋斗,积极探索发展第一产业的新思路、新办法,开创煤矿发展第一产业新局面。
2、煤矿发展第一产业是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的重要途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具有广阔的市场和发展前景。发展第一产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大,风险小,就业容量大,经济效益好的特点。是煤矿调整产业结构,减人提效,发展多种经营的重要途径。煤矿职工多数来自农村,熟悉农业知识。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都要努力开发、利用好现有耕地、草场、山林、水面、滩涂及采矿塌陷地等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同时要积极开发新的资源,发展第一产业。把更多的富余人员从煤炭主业中分离出来,从事第一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使资源优势逐步变为经济优势。
3、煤矿发展第一产业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发展第一产业纳入调整产业结构,综合开发,多种经营的总体发展战略,因地制宜,注重效益,加快发展,形成规模,促进转产分流,“九五”期间争取在第一产业发展上达到一个新水平。
4、巩固发展煤矿现有农场、林场、畜牧场及其加工业,提高经济效益,扩大安置能力。“九五”期间,要把具有连片开发条件的煤矿农场、林场、畜牧场等骨干项目作为发展第一产业的战略重点,黑龙江、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等土地森林资源较多、煤矿生产经营特别困难,富余人员安置压力较大的国有重点煤矿,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扩大安置能力。集中资金,搞好技术改造,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工和服务,力争建成一批高产、优质、高效农林牧渔现代化大型生产基地。
5、采取优惠政策,鼓励职工个人或合作开发经营矿区闲散土地、果林、水面及小作坊,发展种植业、养殖业,从事农产品加工业。各单位要从转产实际出发,制定鼓励政策和租赁、承包经营的具体办法,为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的职工逐步做到自养有余、自我发展创造条件。
6、因地制宜,选准重点,综合发展。煤矿发展第一产业要按照客观规律以及不同地理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选准发展重点,大中小并举,合理配置,综合发展。要结合矿区和附近城镇居民的生活需求、及国内外市场需要,组织好专业性开发,实行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逐步形成规模经营。
7、发展第一产业要以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业为依托,搞农副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要引导二、三产业对第一产业的支持,形成以工带农、以贸促农的机制,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8、依靠科技进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加大科技兴农的力度,要突出抓好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搞好优良品种的引进和培育、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9、实行灵活的经营机制,激发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为鼓励职工从事第一产业生产,实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承包方式。可以由个人牵头,集体承包,风险抵押;生产单位内部也可以搞职工联产承包;零散地块可以分田到人,也可以实行联户承包。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多种经济形式的专业化公司或综合性公司。鼓励职工在第一产业生产经营中致富、多劳多得。
10、煤矿发展第一产业,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无论新老农场还是个人承包经营,都要限期做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原煤生产脱钩。
11、煤矿发展第一产业是多种经营的组成部分,要纳入企业多种经营管理体制中,实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分管多种经营的局、矿长主抓第一产业,多种经营管理部门按业务范围对第一产业实行归口管理。
12、充分发挥煤矿企业各业务管理部门和各专业化服务公司的作用,增强为农业服务的功能。为农业的服务主要是根据产前、产中和产后不同时期的需求,提供生产物资、生产技术、卫生防疫、储藏运输、产品加工和开拓销路的服务。
13、企业职工转产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经营的职工身份不变;在劳动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中,与原企业职工一视同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工龄连续计算;职工达到退休年龄,退还承包的土地等生产资料,除成建制划转的,一般可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14、企业职工转产到第一产业,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时间长短,应根据生产特点,综合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年龄状况、贷款数额等因素,由企业自行确定。合同期满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可续订工转农合同,也可重新安排工作。
15、企业职工转产到第一产业,应区别资源条件优劣及自养能力的强弱,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在一、两年内给予一定的工资补贴,原则上从第三年起不再给补贴。
16、企业职工转产到第一产业,要根据易岗易薪的原则,重新确定其岗位工资标准,但可采取鼓励政策,使其档案工资不降低。从事个体经营的,保留档案工资,企业调资时与其他在岗职工一视同仁,作为退休工资基数。
17、转产到第一产业的职工,劳保统筹、医疗费等福利待遇与企业其他职工一视同仁,退休养老统筹与企业其他职工执行相同的政策。
18、为帮助工转农职工解决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自有资金给转产到第一产业的职工三千至五千元低息或无息贷款,作为启动资金,三年后偿还。
19、煤矿发展第一产业,要以自有资金为主,多方筹集资金,增加资金投入。煤炭企业,要根据第一产业发展规模和安置人员多少,按一定比例拿出一部分自有资金,用作发展第一产业的投入。
20、国家扶持煤矿发展多种经营的贴息贷款,可用于农产品加工业项目投资。
21、煤矿提取的吨煤0.15元造林费,可用于发展经济林及与林场配套发展的农副生产。
22、现有煤矿农、林、牧场的利润全部用于农业开发,不能弥补煤矿亏损;农产品加工业经批准可采取加速折旧的办法,筹集资金,自我发展。
23、多方筹集资金,采取职工集资、入股,吸收其它地区、其它行业资金,引进国外资金,或通过补偿贸易的方式引进国外技术设备发展第一产业。
24、国家计划新建的大型农场,根据需要,煤炭企业可以组织成建制划转过去,并自带二年工资,脱离煤炭行业。
25、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发展农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