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证监局:
你局《关于补报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申请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材料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6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具备规定的条件,同意授予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二、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张剑、陈勇、赵洪江、陈勋、朱安珍、邱登勇等6人具备规定的条件,同意授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三、请你局持此批复到我会领取该公司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通知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中国证券业协会联系领取有关人员执业证书事宜,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该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日常监管。
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