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徽、山东、福建、河南、湖北、湖南、云南和贵州省烟草专卖局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关于做好行业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烟科综[2002]39号)要求,国家局科教司组织检查组于2002年3、4季度评价审检了行业级企业技术中心(12个)运行与建设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审检基本情况
本次评审工作的依据是按照国家经贸委《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国家经贸委公告[2002]第24号)、国家局《烟草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国烟科[2001]506号)和《烟草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规定与要求,采取形式审核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评价审检2001年度各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与运行及建设情况。
检查组在完成审核各企业技术中心报送评价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考察各技术中心研发条件、听取企业领导有关工作汇报、复核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交换检查组对技术中心建设有关建议等方式。进一步了解了各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费投入、仪器设备、人才结构、项目实施等情况,评审了行业级技术中心运行与建设工作。
根据各企业技术中心运行与建设情况的汇报材料及上报数据,经审核,2001年度行业级企业技术中心综合评价得分情况为:武汉79.51分、淮阴76.32分、龙岩74.38分、常德73.22分、昆明71.78分、徐州70.72分、芜湖70.26分、蚌埠70.20分、厦门70.15分、济南69.88分、贵阳68.52分、新郑63.70分。
二、企业技术中心运行与建设工作的主要特点
1.企业领导更加重视技术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认识到技术中心建设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之一,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和技术中心建设置于企业发展的重要地位。绝大多数技术中心主任均由企业主要领导兼任,并能在人、财、物和政策倾斜等方面对技术中心予以积极支持,为技术中心的运行与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近年来常德、蚌埠卷烟厂分别建成了6000m2和3000m2技术中心科研大楼。
2.各企业技术中心体制与机制已基本建立。各企业均成立了企业科技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技术中心内部组织机构比较健全,部门职能较为明确,岗位职责基本规范。逐步实施了跨部门课题立项,相继采用了产学研合作开发方式,产品开发工作能够科学有序进行。有的企业将计算机信息部门和质量检测部门并入技术中心,使技术开发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与利用。已经初步建成较为完整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投入机制、人才激励和培养机制以及外部资源利用机制。
3.各企业技术中心总体研发能力有所提高。能够围绕产品研发开展各项研究工作,研发项目逐渐增多,研究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提高开发适销对路产品的能力。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能够结合企业特点进行市场分析、技术分析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积极开发新产品、制定营销策略、使产品更快地推向市场,积极推进降焦减害工作进度,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武汉、芜湖技术中心研发人员主动进行技术和市场分析,使产品上市后占领了应有的市场;龙岩和蚌埠烟厂根据市场分析,做大“七匹狼”和“黄山”品牌系列,使之成为企业主要的产品。
4.各企业制定了较为完整的科技发展规划。从市场需要出发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十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了技术中心的发展目标(包括:产品研发、应用基础研究、人力资源建设、仪器设备配备、新技术应用等)。基本都制定了较为完善和切实可行的“十五”发展目标与具体措施,使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具有明确的奋斗方向和实施计划。
5.更加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各企业技术中心较以前更加重视人才培养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并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潜力与才能,积极引进企业急需的科技人才。坚持在解决生产急需技术难题的同时,不断培养和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研发能力。常德卷烟厂建立了博士后工作站,蚌埠卷烟厂设立了合肥工业大学博士后企业基地。
三、企业技术中心运行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技术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还不甚完善。部分企业技术中心的职能范围和业务范围比较狭窄,制定的科技发展规划较为粗糙,对市场研究和战略研究的参与缺乏应有力度,尚不能完全满足技术创新工作的要求;科技开发项目尚未实行课题制,没有组织科研人员集中攻关,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与鉴定验收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不规范现象等。
2.在科技资源配置方面一定程度上缺乏科学性。部分技术中心存在着科研项目(内容)低水平重复研究、科技成果与相关信息相互封锁、研发成果共享范围较小且水平较低、科研项目多但发表论文少以及研究项目选题与企业主导产品相脱节等现象。
3.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专利方面,许多企业的专利数较少,发明专利则更少,有些企业存在着不愿意申请专利现象,不但影响了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而且也影响了技术中心的评价结果。
4.缺少技术带头人。部分企业技术中心专职研发人员数量较少,人员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也不甚合理,严重匮乏有真才实学的高级人才,有些企业迄今尚未建立相应机制或倾斜政策以吸引高学历人才,尤其是个别企业技术中心的人均收入仍低于企业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不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大部分企业没有积极培养并缺少技术带头人。人才问题已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科研的实施深度并导致企业研发后劲不足。
5.上报数据出现偏差。出现偏差较多的评价指标为:当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数、技术中心职工最高收入者的年收入、技术中心专家和博士人数、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中心)数、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等。分析原因主要为:①企业对指标的理解存在偏差;②统计口径不一致;③有关统计工作不够严谨。
四、有关要求
根据行业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审检结果,经研究决定,对得分75分(含75分)以上武汉、淮阴企业技术中心予以通报表扬,对得分低于65分的新郑企业技术中心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求:
1.各有关省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运行与建设工作的领导。通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审检工作,要全面了解并分析技术中心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与督促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配套政策,及时解决企业技术中心的有关问题,引导和支持企业不断完善技术中心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科研开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促进行业级企业技术中心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烟草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2.各企业技术中心要努力做好有关改进工作。要根据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局有关规定并按照2002年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座谈会纪要(科教工作简报第22期)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技术中心研发能力与水平,努力培养和引进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要准确掌握评价指标体系的统计以及填报要求,确保企业技术中心评审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与严肃性。
3.被通报批评的企业技术中心应结合检查组的有关意见与建议,针对技术中心运行与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并制定针对性较强的整改方案尽快予以解决。
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教育司
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