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宣传推介资料的审查意见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景顺长城2005年第4号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备案的报告》(景顺长城字[2005]第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不持异议。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