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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请示》(东证发[2005]0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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