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建委建设系统关键岗位考务费标准(试行)的函
市建委:
你委《关于申请核定建设系统岗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京建经[2002]7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建设系统关键岗位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0元。考务费包含证书工本费。
二、你委岗位考核办公室应持此函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方可收费。考务费收入全额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二○○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