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广华轩、莲香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3〕98号
北京瑞斯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广华轩小区收取门禁、对讲等系统、局域网运行维护费的申请报告》、《关于广华轩小区调整保洁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关于收取楼宇对讲保安系统维修费的请示》、《关于莲香园小区调整保洁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广华轩、莲香园住宅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莲香园住宅小区: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对讲及门禁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户3元收取。
二、广华轩住宅小区: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0元收取。
本文自2003年3月6日起执行至2004年3月5日止。待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如有变动,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