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京价(房)字〔2003〕197号
北京和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迦南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延期执行的申请》收悉。我局批复的京价(房)字[2002]158号文件执行日期已到期,鉴于迦南公寓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继续按我局京价(房)字[2002]158号文件执行一年,执行日期为2003年4月15日至2004年4月14日止。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林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牡丹江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本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友谊奖暂行规定的通知
»
黑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一日游管理办法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