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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价(房)字〔2003〕197号
 
 
 
 
 
北京和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迦南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延期执行的申请》收悉。我局批复的京价(房)字[2002]158号文件执行日期已到期,鉴于迦南公寓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继续按我局京价(房)字[2002]158号文件执行一年,执行日期为2003年4月15日至2004年4月14日止。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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