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搞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依据2005年1月6日发布的《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原国家局令第21号)第
三 条中关于'对已经发生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明确瓦斯等级的矿井,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应完成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申请鉴定期间按照突出矿井管理'的规定,国家局以煤安监办字[2005]11号文件公布了第一批有瓦斯动力现象的44个国有煤矿名单。截止3月8日,已有9个煤矿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6个煤矿正在进行鉴定,2个煤矿已经停止生产,但仍有17个煤矿(名单见附件)没有申请鉴定。
请各有关省局立即向辖区内没有申请鉴定的煤矿企业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直至被停产煤矿鉴定结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各省局在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抄报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第一批已有瓦斯动力现象尚未进行鉴定的煤矿名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一批已有瓦斯动力现象尚未进行鉴定的煤矿名单
序号
矿井名称
1
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景煤矿
2
江苏省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张集煤矿
3
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
4
河南省郑州市东平煤矿
5
河南省鹤壁市安林煤矿
6
河南省焦作市金科尔新井
7
河南省安阳市大众煤矿
8
河南省安阳市果园煤矿
9
河南省安阳市龙山煤矿
10
河南省安阳市铜冶煤矿
11
河南省禹州市梁北煤矿
12
河南省许昌市新峰四矿
13
四川省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子垭南煤矿
14
四川省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杉木树煤矿
15
四川省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珙泉煤矿
16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轿子山煤矿斑鸠山井
17
云南省曲靖市狮子山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