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办公厅关于申报2005年度各地培训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审计署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精神,根据2005年度审计署培训计划,2005年将举办一期厅(局)级干部培训班、两期市(地)审计局长培训班和一期县级审计局长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班
类别
厅(局)级干部培训班
市(地)审计局长培训班
县级审计局长
培训班
培训对象
在职正、副厅局级干部(含副省级城市的审计局局长)
在职市(地)审计局局长
在职县级审计局局长
培训时间
10月
为期13天
9月、10月
为期各10天
9月
为期10天
培训地点
审计署北京怀柔培训基地
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统筹规划,提出2005年度培训需求计划,并于5月30日前将培训需求申报表(见附件)报送审计署人事教育司。
审计署将根据各地申报的培训需求,统筹考虑后下达正式的分配名额,名额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变更,请各地严格按照计划参加培训。
联系单位: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职称处
联系人:梁晶
联系电话:010—68301461
传真:010—68301481
附件:2005年度培训需求申报表(略)
审计署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