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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办公厅关于申报2005年度各地培训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审计署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精神,根据2005年度审计署培训计划,2005年将举办一期厅(局)级干部培训班、两期市(地)审计局长培训班和一期县级审计局长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班 
  类别 
  厅(局)级干部培训班 
  市(地)审计局长培训班 
  县级审计局长 
  培训班 
  培训对象 
  在职正、副厅局级干部(含副省级城市的审计局局长) 
  在职市(地)审计局局长 
  在职县级审计局局长 
  培训时间 
  10月 
  为期13天 
  9月、10月 
  为期各10天 
  9月 
  为期10天 
  培训地点 
  审计署北京怀柔培训基地 
  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统筹规划,提出2005年度培训需求计划,并于5月30日前将培训需求申报表(见附件)报送审计署人事教育司。 
  审计署将根据各地申报的培训需求,统筹考虑后下达正式的分配名额,名额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变更,请各地严格按照计划参加培训。 
  联系单位: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教育职称处 
  联系人:梁晶 
  联系电话:010—68301461 
  传真:010—68301481 
  附件:2005年度培训需求申报表(略) 
 
 
审计署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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